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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紀念館進塔事宜
您好: 1.鄉公所通知辦理(歸戶)乙事,目前 先父,先母的骨灰罈均暫厝於惜恩堂旁的臨時塔位,因 先父,先母骨灰罈適合的坐向不同,分別為東西向與南北向,是否符合辦理(歸戶)? 2.若 先父,先母的骨灰罈要永久安厝於橋頭的生命紀念館,是否需要另外辦理相關手續?應於何時辦理? 敬祝 勛安
林金生 106/10/01 16:09:59 留言

回覆
林先生您好: 由於您父母都是暫厝在臨時納骨堂,若您父母申請寄塔時,皆由您申請,或者申請人皆為同一人,並不需要辦理歸戶。 未來可選位時,公所會再寄送通知,屆時通知單上會指定選位的日期、時間與場次,只要依照通知單指定的日期、時間及場次前來即可。 有關申請進館需檢附的資料,由於每個人狀況各有不同,申請人所需檢附的資料都會列在通知書上。依您的個案而言,申請父母的塔位,需要攜帶您的身份證、印章以及您父親與母親的除戶謄本。 感謝您的提問,如有未盡事宜,亦可撥打公所電話洽詢:05-6932013(公墓業務)。
管理員 106/10/20 09:48:31 回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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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115-08-04